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是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思想基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出,党组织和党员要“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发表一系列关于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的重要论述,为我们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深刻理解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的重要意义
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干事创业中的体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员干部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
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根本所在。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条例》充实了对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和眼前利益、个人利益统一起来,以对人民和历史负责的态度,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多做一些功在当代、利在长远、惠及子孙的事情。
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必然要求。回顾党的百年奋斗历程,我们党在国家内忧外患、民族危难之际诞生,一路走来有效防范化解了各类风险挑战。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面对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以正确的战略策略应变局、育新机、开新局,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敢于直面矛盾和问题,勇于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不断提高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能力水平。
解决百年大党独有难题的现实答案。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已经走过百年奋斗历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新征程上,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坚持敢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以坚强的党性推动百年大党在自我革命中不断焕发生机活力。
全面把握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蕴含的哲学意蕴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的重要论述,蕴含着丰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意蕴,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为党员干部修身立业树立起政治标准和行动标尺。
坚持人民至上,站稳政治立场。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显著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我们党的政治立场和执政理念,深刻揭示了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的核心要求就是坚持人民至上。新征程上,党员干部必须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要认真学习《条例》,模范遵守《条例》规定的六项纪律,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坚持实干导向,树牢实践观点。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的显著特征,是马克思主义特有的理论品质。《条例》坚持实干导向,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就是要求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新征程上,面对随时可能出现的重大考验,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条例》,用《条例》规范实干行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沉下心来抓落实,稳扎稳打向前走。只有这样,才能使定好的盘子、理清的路子、开对的方子发挥实效。
坚持辩证统一,掌握科学方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既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也要有科学的方法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是要求党员干部要正确看待和运用权力。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是要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就是要把谋事和谋势、谋当下和谋未来统一起来,把战略的原则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策略和方法,创造性地贯彻落实。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的重要论述蕴含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更好履行职责、推动发展。
身体力行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的实践要求
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党员干部施展才华、创造业绩提供了广阔舞台。在这个舞台上创造非凡业绩、交出优异答卷,迫切需要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
强化党性锻炼,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加强党性修养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有坚强党性才有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条例》从党的光荣传统中汲取纪律滋养,把“两个维护”的要求贯穿始终,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定理想信念、落实党性原则细化为具体的纪律规范。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用党规党纪规范个人日常言行,校正思想和行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为民情怀,做老百姓的勤务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一切侵犯群众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一切在侵犯群众权益问题上漠然置之、不闻不问的现象,都必须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坚决追责。《条例》进一步充实完善了群众纪律要求,推动党员干部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以优良的工作业绩赢得群众的满意和信任。
强化担当作为,做新时代的实干家。反对空谈、强调实干、注重落实,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员干部创造政绩,没有任何捷径可走,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真出政绩、出真政绩。《条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紧紧围绕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勇挑重担,不断完善制度,为推动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了纪律保障。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把实践作为最好的课堂,多经历一些急事大事难事,多当几回“热锅上的蚂蚁”,多接几回“烫手山芋”,在打硬仗、扛重活、攻难关中锤炼干事创业的宽肩膀、硬脊梁、真本领,在亲身实践、感同身受中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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